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原退休职工医保关系保留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
发布来源:企业 发布时间:2020-06-09
各退休员工、在岗员工:
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《关于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通知》(榕医管文〔2019〕112号)文件规定:“因企业搬迁、经营地址变更等原因,参保单位成建制转出原参保地的,在转出前已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,医保关系可保留在原参保地或随同单位成建制转移(在四城区之间变动除外)。根据自愿原则,退休人员可向原参保单位提出,由原参保单位向所属辖区的管理部申请办理。”
目前公司所有退休员工医保关系在连江县,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于2019年12月初向所属辖区连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将所有2017年8月前退休的员工医保关系保留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,相关退休员工如愿意继续将医保关系保留在连江县,请于2019年11月29日前联系公司人力资源部张玉梅,联系电话:0591-83986216,0591-83999618,逾期未反映的,公司将按上述方式办理原退休员工医保关系事宜。
请各位退休员工知悉,请各位在岗员工代为转告。上述事项近期公司将通过登报(海峡都市报)、公司官网等方式进行告知和发布。

 
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11月5日


电话:0591-83682458
纪检:0591-87306515

电话

地址

Copyright 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7058465号